正文
美国哥特式,美国的哥特式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美国哥特式的美国哥特式小说
Gothic渊源和特征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美国的哥特式是什么意思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13~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建筑风格。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
哥特式建筑主要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作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
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飞扶壁等建筑形式,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装饰细部也都用尖券作主题,使建筑风格与结构手法形成有机整体。
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术和艺术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哥特式的介绍
《美国哥特式》与《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镍币》和《山姆大叔》称为美国文化的五大象征。《美国哥特式》,1930年,76.2x63.5cm,板油彩,芝加哥艺术学院,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格兰特·伍德,Grant Wood,1892-1942年,美国1928年,格兰特·伍德去了德国慕尼黑,很为那里的哥特艺术所迷恋。所谓的哥特式建筑,主要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作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飞扶壁等建筑形式,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装饰细部也都用尖券作主题,使建筑风格与结构手法形成有机整体。
美国哥特式的美国哥特式油画
一、《美国哥特式》油画作品简介
《美国哥特式》油画,由艾奥瓦人格兰特∙伍德绘制,《美国哥特式》与《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镍币》和《山姆大叔》称为美国文化的五大象征。
美国人很容易就辨认出这幅艺术品,数十年来在美国的电视、电影、音乐、剧院、广告和政治卡通中被戏仿。它已经成为了一个文化图标,很像列奥纳多∙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伍德花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幅作品,及时赶上了芝加哥艺术学院的展览。
这幅油画的构图简单并易于记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把干草叉,一栋房子。这幅画创作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美国大萧条。那时候的艾奥瓦人感到被这幅两个农民的画像冒犯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在嘲笑他们。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人支持绘画,这幅画就成为了乡村美国人的象征。
男人严肃的举止和女人焦虑的表情可以体现出大萧条时期的困难,当时许多农民被赶出他们的农场,失去生计。它也能表现出农民忍受艰辛以及在其土地上坚定留下来的决心。他们强有力地抵抗逆境,这是许多美国人所尊崇的品质。
二、哥特式美术
哥特式美术,指 12至15世纪的中世纪欧洲美术。意大利文艺复兴学者认为此期美术野蛮怪诞,缺乏艺术趣味,故用“蛮族”——哥特人一词,称之为哥特式。其最早产生于法国,之后风靡整个欧洲。
哥特式被广泛地运用在建筑、雕塑、绘画、文学、音乐、服装、字体等各个艺术领域,艺术是夸张的、不对称的、奇特的、轻盈的、复杂的和多装饰的,以频繁使用纵向延伸的线条为其一大特征,主要代表元素包括蝙蝠、玫瑰、孤堡、乌鸦、十字架、鲜血、黑猫等等。
哥特式绘画以错综复杂的方式,在13世纪中叶出现在彩色玻璃窗、手抄本插图、北欧的板上画和意大利的湿壁画中。它与哥特式雕刻一样,经历了日益自然主义化的演变。
哥特式时期的工艺美术以法国为最突出。如教堂内的圣体盒、圣物盒和枝形灯架,以及家具安乐椅、洗脸台等,其装饰都表现出对哥特式建筑或建筑装饰纹样的极大兴趣。此外,巴黎的镶嵌的珠宝、涂彩的骨雕,以及绘制的壁毯等也都享有盛名。
美国哥特式成为美国文化五大象征之一的原因
很多人被一种毫无快乐和成就感的生活所主宰,这很不幸。但是歌特使这种消沉的感觉成为了生活方式的一种,换句话说:痛苦就是我的生活选择——这是一种艺术。
歌特同时也许还是一种精神疗法。如果你对一个属于主流社会的白领仔细谈起你上次自杀未遂的经过,那么他可能会带着一种奇异的眼光躲你躲得远远的,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你或许还可以得到廉价的同伴永远不会为你感到难过,你手腕上的伤痕会得到认真的尊重,“你很酷”!所有感到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都会在歌特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恐怖的、黑暗的、怪诞的、野蛮的,就象“拜占庭式”意指了不必要的繁复那样,哥特式(Gothic)成为了一个形容词。这个维度也指向了哥特小说的哥特的涵义。让人想到17、18世纪流行于英伦,描写发生在阴森恐怖的哥特式城堡中的复仇或志怪故事的小说。后来又有了新的扩展,比如司各特爵士的历史小说,按美国人的说法,哥特小说已经延绵到了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甚至还包括了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
美国哥特式出现的背景
1930年,格兰特·伍德因其画作《美国哥特式》一举成名.此画体现了美国农民庄严的自豪,常常被人临摹.画面展示了一男一女,男子神色严肃,和一位女子立在农舍之前.伍德深受中世纪艺术家的影响,他的灵感来自于一所古老农舍的哥特式窗户,但最令世界注目的是画中人物的脸.
伍德喜欢画他熟悉的脸.为画神色严肃的农夫,他选择了他那表情木讷的牙医,至于站在他身边的农妇,他选择了自己的姐姐南.他把模特的脖子稍稍画长了一些,但无疑能看出谁是画像的原型.
南后来说道,《美国哥特式》带给她的名誉使她摆脱了一种非常乏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