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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畅 蔡畅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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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畅是谁的夫人
蔡畅为李富春的真情所感动,他们相爱了。为自由独立,为永远并肩战斗,他们击掌结为“同盟”。随后不久,又在好友邓小平的祝福下,两人成婚,永远相伴在一起。
扩展资料蔡畅(1900年5月14日-1990年9月11日),原复姓蔡林,名咸熙,生于湖南湘乡(今双峰县)荷叶光甲堂,乳名毛妹子,中国妇女运动领导人之一。
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和李富春结婚,1925年回国,历任中共广东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江西省委妇女部长、湖北省委妇女部长等职位,1949年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蔡畅
蔡畅的主要贡献
1919年,发起湖南女界赴法勤工俭学运动,有力地推动了国内妇女运动的深入发展。
1925年,协助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领导妇女运动,领导的中共两广区委妇委为引导妇女走上彻底解救的道路,领导妇女积极参加支援省港大罢工,支援北伐战争,推动了两广地区以及全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
1926年,领导建立江西、湖北两省妇女解放协会,使两省妇女解放运动迅猛发展。
1927,作为中共五大正式代表,坚定拥护中共历史上“正确路线”。
1931年,引导苏区广大妇女投入农业生产而成为生产主力军,解决苏联后方农业生产劳力紧张。
1934~1936,参加长征,宣传鼓动,提高士气。
1934年,和平收服宁夏、甘肃、陕西交界的定边地区回民族。
1941年,提出中国妇运史上著名的“四·三决定”,使妇女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
1945年,组建东北局妇委,使全东北妇女走上了翻身解放的道路。
1947~1948年,先后两次代表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开拓了中国妇女的国际交往。
蔡畅的家庭成员
蔡畅的女儿李特特1923年2月25日生于法国巴黎。由于父母都在法国勤工俭学并准备赴苏联莫斯科学习,无暇照顾幼小的女儿。其外婆葛健豪便主动承担起抚养外孙女的责任,还给她起了个“特特”名字。在法语里这是“蔡蔡”的意思。显然,葛健豪是取其母姓的叠音。
1923年秋李特特归国后,有时跟外婆住长沙,有时跟父母在武汉、上海等地住中央机关。大革命失败后,随外婆回到永丰隐居乡下,同表姐刘昂、表弟蔡博等住在乡下,断断续续读完了小学、初中。至1938年4月底,才离开双峰前往苏联。抵达莫斯科时,已是1938年底了。
1939年秋,李特特入莫尼诺国际儿童院,开始了她在苏联的学习生活。在这里她的俄文名字叫罗莎,她的妈妈也叫罗莎。人们只好在妈妈名字前面加个“大”字,在她的名字前面加个“小”字以示区别。罗莎在俄语里是“玫瑰花”的意思。正是这朵小“玫瑰花”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与苏联人民一道经历了激烈的卫国战争。1940年夏,李特特进入伊万诺沃第一国际儿童院和蔡妮、蔡博、蔡转一起学习。卫国战争的爆发,结束了她在儿童院平静的生活,每天或上山伐木备燃料,或进工厂劳动。时年17岁的李特特,就和国际儿童院的其他大孩子开始军训,还要进行全部武装的行军锻炼。由于她能吃苦,军训任务完成出色,曾获得“轻机关枪手”证书的奖励。
如今90岁的李特特住在北京复兴门外大街木犀地,她仍然十分关心政治,保持着每天看书读报的好习惯。李特特有二儿一女。长子李勇,1948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曾在国务院办公厅任秘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二子李坚,1954年出生,干部。女儿李琪,1963年出生,在上海从事电脑工作。
蔡畅的轶事典故
蔡畅从小向往进学堂读书。蔡母葛健豪慈祥刚毅、豁达明礼、好学上进。1913年底,倡导女子教育的革命思潮席卷湖南,湘乡县第一女校开始招生的消息传到永丰镇。蔡母便和子女们一起到湘乡第一女子学校读了一学期,由于筹措的学费用得差不多了,又没有其它的生活来源,全家人只好回到永丰镇。蔡母想到家乡的女子上学是多么困难、多么不易,又不可能都跑到县城里去受教育,于是就召集子女在一起谈了想在永丰镇办一所女子学校的想法。蔡母的话得到孩子们的赞同。不久,永丰镇上就挂出了“湘乡县立第二女校”的牌子。
蔡畅在创办的这所女子学校里,扮演了双重身份,她平时是学校里的学生,跟随同学们一起学语文、数学等,到上音乐、体育课时,她又以学校的“老师”身份去教大家。由于蔡畅天资聪颖,师生反映都挺好。
学校的教室是由尼姑庵改的,十分简陋。上音乐课时,由于13岁的蔡畅个子矮小,站在黑板前面看不到后面的同学,而后排的学生也望不到她们的小老师。蔡畅为了能让女孩子们集中精力,又能使自己指挥全局,就搬来一条板凳,站到凳子上教学生们唱歌。蔡畅讲课的时候,态度十分认真,也很有耐心。这位小老师和学生们的年龄相仿,很能掌握女孩子们的心思,虽然她的授课经验不多,但她肯下苦功夫钻研,学生们听她的课非常轻松愉快。大家都喜欢她们的这位小老师。新型女子学校遭到当时封建势力的反对,开办不到三个学期,就被封闭了。蔡畅又陷于失学的痛苦之中。第二女校停办以后,蔡畅一边随母亲从事家务,一边自学文化。生活使她开始感到做人不容易,做一个女人更不容易。她思索着,如何能像她的哥哥蔡和森一样,走自己想走的路。就在她找不到出路,被无穷的苦恼困扰的时候,一个新的难题又摆在她的面前。蔡畅的父亲蔡蓉峰因为坐吃山空,经济窘迫,便想在女儿身上打主意。他看到蔡畅已出落得端庄文雅,品貌双全,便准备以五百银元聘金,将蔡畅许给一个地主家去当小媳妇。
蔡父借着醉意和蔡畅的母亲商量的这桩婚事。母亲听后,当即表示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俩人为此争吵起来。蔡父大发雷霆地吼叫起来:“这全是你这死老太婆惯的,今天上学、明天办学,还要上天了,全不把老子放在眼里!……”蔡父越说越火,竟然跳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叫喊着要杀掉蔡畅的母亲。蔡畅陷入了极度忧伤和迷惘的情绪之中,她仿佛觉得多少年给予她温暖和力量的家庭,对于她已经丝毫没有安全感了。她寻思着以后的出路,蔡畅给在长沙高等师范学校读书的哥哥写信,叙述了家里发生情况,并提出她想到长沙去躲避的意见。不久,哥哥回信支持妹妹出走的举动。1915年初,蔡畅在母亲的帮助下,瞒着蔡父离开了永丰镇。从此,她再也没有回过那片令她伤心的土地。尽管党和农民(落后农民)在妇女的身体(去留)之上和颜悦色地争夺,而妇女到底是在利用这一空隙开始狡黠的报复了。她们通过党的《婚姻法》(1950年的习惯称呼是“毛主席的婚姻法”)来报复丈夫翁姑的压迫,同时通过报复丈夫来破坏他与党的结盟,从而报复党对其身体的利用和分配。这一狡黠的报复,带来了两个后果:1.党像发现落后的“农民意识”一样,发现了落后的“妇女意识”,从而展开了“新的妇女解放运动”——妇女讲习班,和教育农民一样开始教育妇女。以至于后来发展到在浦安修总结中的,利用妇女的善感和自私来做妇女工作和完成政治任务。2.党开始收紧对妇女离婚解放的纵容,试图重新与农民(仍然有很多落后农民)结成可靠联盟,包括在妇女离婚上的联盟,以巩固革命胜利时对妇女身体的重新分配。
这时党的婚姻立法开始普遍修改,先是从“离婚的绝对自由”退回到“离婚自由”。即在“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下,列举了离婚条件,实际上就是项英反复批判的“正当理由”。由此可见共产党在策略上对农民的让步。如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婚姻法》规定了11条离婚条件,如“(1)夫妇间有一方患残废、癫狂或暗疾,经调查实在的;(2)妇女如有受翁姑丈夫压迫情形,经乡苏维埃证实的……”1940年《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规定了9条离婚条件,同时规定了夫妻感情恶劣至不能同居者,任何一方均可诉诸离婚。至于“朝秦暮楚”现象,(被项英贬斥为国民党训政的观点),后来也证明不是空穴来风,在根据地时期,牛山县有一个妇女,三年结离了5次婚,以至浦安修号召妇女工作干部,“要教育妇女和农民,勿拿婚姻当儿戏”。鄂豫皖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规定,“男女主谋提出离婚不得过三次……”有的地方还规定:“离婚后经两个月始可再次登记结婚”。在上文提到的《关于婚姻问题决议案》中,苏区中央批评了“朝三暮四”、“一杯水恋爱”现象。还有向荣提出的离婚后男子对妇女的抚养义务显然过苛的问题,苏区也开始纠正,在湘赣省《婚姻条例》中规定:“……(工)中农及中农以下的老婆,实行离婚之后,在未结婚之前,其间的生活,男子概不负责,离婚时只能带本人的土地及衣物。”
显然,共产党最终放弃了与妇女的结盟,而恢复了与贫农的共同针对“狡黠的媳妇”的联盟,可能是当时苏区或解放区军事危机趋重的缘故,贫农的参军是党的政权得以生存的有效保证,而限制革命初期的大规模妇女离婚便是迫不得已的了,尽管这将会影响基层妇女干部工作魄力的展现。但共产党并没有放弃妇女解放的工作任务,而是终于在蔡畅、浦安修等一批坚定而又智慧的女干部的出色努力下,实现了“温柔”的转变。
法律转型的同时,作为重要舆论力量的宣传口号也开始转变。著名美国记者斯特朗曾记述道:“妇女运动的领袖蔡畅对我说,‘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口号不再是婚姻自由和妇女平等,而是拯救婴儿和家庭和睦了。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把女权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结果引起了农民的反感。男女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反对日寇和地主的共同斗争’”。
1940年至1942年左右,许多文件、资料和法令中都开始大量地谈论爱情和幸福的“慎重”。同一时期,蔡畅、浦安修等妇女干部,也以“家庭和睦”口号换掉了“婚姻自由”。
这个记述是如实的。浦安修在《总结》中也着力分析了这一点。(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蔡畅和浦安修的思想是较为接近的)。浦安修非常聪明地分析了农民和妇女的关系,认为“妇女运动的口号须依靠农民的觉悟程度来提出。”这也表明当时的共产党的策略转换上,农民的利益终于高出了妇女的利益。这人们不应以女权主义的立场来判决浦安修和蔡畅的“变节”,在当时的中国农村,这种提法反是务实的,真正关心妇女的。因为这个口号“正可以解放妇女不少的痛苦,并易获得各种人士的同情,尤可得到老年妇女的同情……”。
但是在客观上,“家庭和睦”的口号使得革命对当时的婚姻家庭,尤其是贫农的婚姻家庭的策略成为一种看守和维系。不是通过打破而是通过营造,来求得妇女的安全、少痛苦,来求得家庭,以至整个解放区的安全、少痛苦。
蔡畅的介绍
蔡畅(1900-1990),原名蔡咸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1,女权主义领袖23456,无产阶级革命家、妇女解放运动领导人之一。蔡畅是红军长征年龄最大的女红军7,中国妇女运动的领袖和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78(概述图片来源:)
蔡畅生平简介
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卓越的领导者,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湖南湘乡(今双峰县)人。原名咸熙。
1915年入长沙周南女子师范学校求学,1916年毕业留校任教,1919年与向警予共同发起组织周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和湖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会。同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0年参加新民学会和工学世界社,1922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924年去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翌年回国,任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会副书记,并在何香凝领导下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干事兼妇女运动讲习所教务主任。北伐时期,先后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兼北伐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中共湖北省委妇女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先后在上海、香港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在广东省委妇女部工作。1928年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白区工作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江西省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4年10月参加了举世闻名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甘省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妇女部部长。1941年任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后任书记。1943年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提出妇女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的新方向,纠正了王明在妇女工作领域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错误,开辟了妇女运动的崭新局面。1945年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筹建东北解放区妇女联合会,指导东北土地改革中的妇女工作,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书记。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8年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常委、女工部部长。同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副主席。1949年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同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是中共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1990年9月11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