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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图书馆,广州市图书馆可以免费进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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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图书馆有几个还书点
广州地区的公共图书馆2010年9月已经启动通借通还服务。目前,已实现广州图书馆,白云区图书馆、荔湾区图书馆、海珠区图书馆、南沙区图书馆、天河区图书馆、萝岗区图书馆、黄埔区图书馆、增城市图书馆,广州图书馆流动图书馆、从化市图书馆、花都区图书馆、越秀区图书馆、番禺区图书馆、广州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金花街分馆、光大花园分馆、石牌街分馆、车陂分馆、芳村花园借阅处之间的中文图书通借通还。
地址如下:
广州图书馆
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
周一至周日(逢周三闭馆) 9:00-21:00
荔湾区图书馆一馆
广州市中山八路周门南路29号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9:00-18:00
周六、周日 9:00-15:30
荔湾区图书馆二馆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芳雅苑15号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8:30-18:00
周六、周日 9:00-16:00
白云区图书馆
广州市机场路1035号白云区文化活动中心大院内
周二至周五 9:00-17:00
周六、周日 9:00-15:00
海珠区图书馆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39号南北广场四楼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8:30-18:00
周六、周日8:30-12:00、14:30-18:00
南沙区图书馆
广州市南沙区金蕉大道
周一至周日(逢周三闭馆)9:00-17:00
天河区图书馆
广州市龙口西路80号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8:30-19:30
周六、周日 8:00-18:00
萝岗区图书馆
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东园六街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 9:00-21:00
周六、周日 9:00-17:00
增城图书馆
广州增城市荔景大道与府前路的交汇处
周二至周五(逢周一闭馆) 8:30-12:00、14:30-17:30、19:30-21:30
周六、周日8:30-21:30
黄埔区图书馆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301号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9:00-18:00
周六、周日9:00-15:00
从化市图书馆
从化市河滨北路74号
周一至周日8:00—17:30
花都区图书馆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8号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9:00—21:00
周六、周日9:00—17:00
越秀区图书馆
广州市署前路8号
周二至周日(逢周一闭馆)9:00—21:00
番禺区图书馆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西路56号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19:00--21:00
周六、周日8:30-11:30、14:00--17:00
光大花园分馆
广州市海珠区康榕街10号
周一至周五16:00-22:30
周六、周日10:30-22:30
石牌街分馆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2楼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8:30-12:00、14:00-17:30
周六、周日14:00-16:30
车陂分馆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广氮新村52栋2楼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闭馆)9:00-12:00、14:30-17:30
周六、周日14:30-17:30
金花街分馆
广州市西华路金花直街95号金花街文化站二楼
周一至周五(逢周三下午闭馆)8:30-11:30、14:30-17:00
芳村花园借阅处
广州市芳村花园会所三楼
周一至周日(逢周三闭馆) 14:30-17:30、19:30-21:30
广州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
广州市文化公园内
全天24小时
广州市图书馆可以免费进入吗
广州市图书馆可以免费进入,但是要凭借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才可以免费进入到图书馆里面。办理借书证需要手续费(不过可以不办理直接用身份证借),办理完后可以免费借书,借书过期不还才会罚钱(0.1元/本天),罚钱是记录在借书证上的,必须要缴清罚款才能继续借书。
广州市图书馆历史沿革
1927年,广州市长林云陔为纪念孙中山,促进文化事业,提议举办市立中山图书馆。经市行政会议决定规划筹办。同年,派出募捐专员赴美国、古巴、加拿大、墨西哥,得华侨踊跃捐赠。
1928年,成立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筹建委员会,林云陔、杜定友等十六人为委员。
1929年,市立中山图书馆在文德路原广府学宫破土动工。
1933年10月15日,市立中山图书馆落成开幕,伍智梅任首任馆长。
1934年,省图书馆被撤销,其藏书33500册由市馆接收。
1938年,广州沦陷,市立中山图书馆停办。
1945年,抗战胜利,杜定友兼任市立中山图书馆复办筹备处主任。
1949年,改称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
广州解放后,称为广州中山图书馆。
1955年,省、市两馆合并为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原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馆址改为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北馆,称孙中山文献馆。
1980年12月,广州市委办公会议决定筹建广州图书馆。
1981年1月,广州市文化局宣布广州图书馆筹备小组成立和将“星火燎原馆”改为广州图书馆馆址的决定。
1982年1月2日,广州图书馆举行开馆典礼。
2004年10月,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广州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立项。
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广州图书馆新馆国际邀请建筑设计竞赛面向全球征集最佳设计方案。
2006年2月20日,广州图书馆新馆正式奠基。
2012年12月28日,广州图书馆新馆正式部分开放。
2013年6月23日,广州图书馆新馆全面开放。
图书馆入馆注意事项
1.校内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戴口罩入馆。
2.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
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违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5.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6.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7.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挎篮背心、和拖鞋入馆。
8.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等。
9.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如何办理广州图书馆的借书卡
广州图书馆读者证分个人读者证、家庭读者证,读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身份证或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
注册读者可将读者证号转换成二维码,凭二维码读者证办理相关业务。
一、个人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1)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2)非居住本地: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4.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青少年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
5.远程注册:本地居民可在广州图书馆网站自助注册或办理读者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6.邮寄注册:本地居民将填好的广州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广州图书馆总服务台(珠江东路4号,邮编510623),申请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二、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广州的外地身份证居民需提供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含本人及其他2个以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
家庭(成员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少儿图书、音像资料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5册/件,少儿港台原版绘本不超过4册、少儿外文原版绘本不超过6册。
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上图即为广州市图书馆。
扩展资料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补证。持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广州图书馆在什么位置
广州图书馆是广州的景点之一,此景点的具体地址是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4号,前往此景点的方式:公交乘40、407路公交车在【广州大剧院西门站】下。地铁乘地铁3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向前行至广州大剧院,再沿临江大道向东行200米;或乘地铁5号线【猎德站】D出口,向前行至冼村路,再向左沿冼村路南方向行约200米;或乘APM线【歌剧院】B出口。
其他信息参考游玩时间:1小时- 2小时。
开放时间:北楼一层-七层9:00-21:00,八层、九层10:00-17:30;南楼负一层-八层10:00-17:30。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9:00-16:00。逢周三提供闭馆还书服务10: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