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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美国国会由哪些机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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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美国国会!
美国的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由于社会制度完全不同,在中国没有与美国国会完全相同的机构,只能说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美国国会在名义上大致相当,实际上最接近于美国国会的中国权力机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美国是三权分立制度: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别由总统,国会,最高法院掌权。国会,又叫议会,包含众议院和参议院。有立法权。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名义上和国会对等。
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实行的制度是总统制联邦制。它的含义是三权分立,国会、总统、最高法院。他们将美国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掌管。而要细分,这三者里总统权力最大。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而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选举,充分显示资本主义的懦弱性和妥协性,体现了大洲和小洲之间相互的妥协。
众议院通常被认为比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众议院也有自己的权力:发起税收法案的权力,弹劾政府官员的权力,以及在选举团陷入僵局时选举总统的权力。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以被参议院反制。参议院通常比众议院更有声望。参议员任期长,人数少,而且比众议院代表更多的选民。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美国国会,国会只是三权鼎立中的其中一部分。切记不可把概念混淆。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又各有不同。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阶级也不同。而我国作为一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任何事情决策都要经过他来决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主席都由他来决定。所以综上没有可比性。
美国国会由哪些机构组成
美国的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由于社会制度完全不同,在中国没有与美国国会完全相同的机构,只能说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美国国会在名义上大致相当,实际上最接近于美国国会的中国权力机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美国是三权分立制度: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别由总统,国会,最高法院掌权。国会,又叫议会,包含众议院和参议院。有立法权。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名义上和国会对等。
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实行的制度是总统制联邦制。它的含义是三权分立,国会、总统、最高法院。他们将美国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掌管。而要细分,这三者里总统权力最大。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而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选举,充分显示资本主义的懦弱性和妥协性,体现了大洲和小洲之间相互的妥协。
众议院通常被认为比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众议院也有自己的权力:发起税收法案的权力,弹劾政府官员的权力,以及在选举团陷入僵局时选举总统的权力。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以被参议院反制。参议院通常比众议院更有声望。参议员任期长,人数少,而且比众议院代表更多的选民。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美国国会,国会只是三权鼎立中的其中一部分。切记不可把概念混淆。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又各有不同。他们所代表的利益阶级也不同。而我国作为一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任何事情决策都要经过他来决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主席都由他来决定。所以综上没有可比性。
美国政府和国会是什么关系
美国国会是执行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力的机构。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执法权力归美国政府;司法权力归法院。
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约。
行政权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总司令同,在战时可行使独裁权。
立法权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人数与该州人口成正比。
司法权联邦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联邦法院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结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利高于各州权利。
分割中央权利:
1.立法权——国会
2.行政权——总统
3.司法权——联邦法院
美国联邦政府主要包括国会、总统、联邦法院三大机构,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美国联邦政府是依据三权分立、联邦制度这两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若干行政部门。
美国国会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美国国会,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 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连选得连任。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法律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第二款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每州的选举人应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的选举人所需具备的资格。年龄未满25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7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众议院议员。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人口的实际统计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3年内,以及此后每10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众议员人数以每3万人选出1人为限,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1人。在实行此种人口统计前,新罕布什尔州可选出3人,马萨诸塞州8人,罗得岛州和普罗维登斯种植地1人,康涅狄格州5人,纽约州6人,新泽西州4人,宾夕法尼亚州8人,特拉华州1人,马里兰州6人,弗吉尼亚州10人,北卡罗莱纳州5人,南卡罗莱纳州5人,佐治亚州3人。任何一州所选众议员中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应发布选举令以补足此项缺额。众议院应选举该院议长和其他官员,并独自享有弹劾权。
第三款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出2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有1票表决权。参议员在第一次选举后集会时,应即尽可能平均分为三组:第一组议员应于第2年年终改选,第二组参议员应于第4年年终改选,第3组参议员应于第6年年终改选,以便每两年改选参议员总数的1/3。在任何一州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辞职或其他原因出现参议员缺额,该州行政长官可在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足缺额之前,任命临时参议员。年龄未满30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9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参议院议员。合众国副总统应为参议院议长,但除非出现该院全体参议员的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的情况,无表决权。参议院应选定本院其他官员,遇副总统缺席或行使合众国总统职权时,并应选举临时议长。参议院享有审理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因审理弹劾案而开庭时,参议员应进行宣誓或作郑重声明。合众国总统受审时,应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无论何人,非经出席参议员2/3人数同意,不得被定罪。弹劾案的判决,应以免职和剥夺其担任和享有合众国荣誉职位、信任职位或高收益职位的资格为限;但被定罪者仍应依法接受起诉、审讯、判决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