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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博野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双清零)
博野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博野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双清零)
4月5日下午,博野县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县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发布会上通报,根据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县新增阳性感染者34例,其活动轨迹已经公开发布。截止到4月4日16时,累计检测出阳性感染者63例。当前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细致做好流调溯源工作。聚焦重点场所、关键领域反复排查,对新发现的阳性感染者,第一时间做好流调溯源、理清传播链条,累计追踪排查密接1038人,目前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措施,次密接正在流调过程中。
二是继续严格实施社会面管控。严格管理小区人员进出和车辆出行,对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三是持续组织做好核酸筛查。自4月1日下午3时启动第一次全员核酸检测以来,博野县卫健系统科学匹配核酸检测资源和力量,抓好采样检测工作。目前,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集检测样本19.0325万例,发现阳性感染者34例。
四是及时跟进隔离学生的心理辅导。通过隔离房间电话内线,让班主任以及工作人员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第一时间掌握孩子需求。学生利用隔离房间网络电视,观看教学课程视频。保定市教育局组织保师附校、市十七中的优秀教师代表、心理咨询师,对孩子开展心理辅导和教学。利用小卡片、便利贴、温馨卡,写下对学生们鼓励的话语,抚慰孩子的心灵,鼓励他们增加战胜疫情的信心。
五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目前,全县物资保障充足,生活用品物价平稳。为了满足封控区、管控区及隔离红码、黄码等风险人员的医疗需求,启用博野县中医院为“黄码医院”。为了满足解决全县广大居民的用药方便、安全,博野县医院提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博野县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努力提供个性化服务保障。
当前的防疫形式仍然严峻复杂,呼吁广大市民不传播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防疫警惕,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防控工作。
保定博野县有疫情吗
没有。根据查询信息显示截止2022年12月7日保定博野县是低风险地区,低风险区实施的防控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外地人员来返博野最新防控政策
1、近期全国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特点,3月8日0-24时,全国本土确诊病例337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99例。甘肃疫情存在扩散外溢风险,我省多市疫情叠加,保定市清苑区、涿州市相继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博野县疾控中心现紧急提示如下:
2、一、时刻关注发生疫情地区主动报备
3、截止3月8日24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11个。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威海市、广东省东莞市。
4、中风险地区共150个。分别为天津市西青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省;广东省;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5、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建议广大人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保后要向社区、村委会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6、二、来博返博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
7、根据我县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四早”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严防疫情输入我县。从即日起,来博返博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各交通卡口、车站等现场采样,登记基本信息后方可进入我县,抵博后于48小时内在本地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有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8、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近期有县外旅居史的人员,或接触过县域外来返博人员的,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