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京摩托车限行吗
北京市摩托车限行规定
北京市关于摩托车的禁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1)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摩托车行驶。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摩托车的禁限措施,请以交通标志为准。
1、在同方向划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左侧机动车道只准按交通标志准予通行的小型客车行驶。
2、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3、禁止其他机动车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停车,需穿行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转弯的,在不影响公交专用车行驶的情况下,可以在30米的距离内借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特殊情况时,按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
4、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离开车行道时,驾驶员须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在车后方8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无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车辆,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5、外省市机动车办理30日以上进京通行证的,须先到居所地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并交验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确认有效的停车泊位证明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除一般机动车要遵守的规定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2.驾驶京B号牌或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路)道路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不准摩托车在主路上行驶。
3.推行摩托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1)紧靠非机动车道右侧边缘顺向推行;
(2)横过车行道时,按照行人通行规则推行;
4.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安全头盔,只准在驾驶员座后骑坐。
第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左侧机动车道只准按交通标志准予通行的小型客车行驶。
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十条驾驶京B号牌或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路)道路行驶。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不准摩托车在主路上行驶。
北京摩托车限行吗
北京摩托车京b牌照新政策:行驶范围受限、申领限制、摩托车车辆要求。
根据新政策,京B牌照的摩托车在北京市区内(除长安街)享有不限号的待遇,但行驶范围受限。具体来说,京B摩托车只能在四环路以外的地方行驶,不能进入四环路以内。这一规定意在减轻市区交通压力,并保障市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对于申领京B牌照的摩托车,有一定的资格限制。北京户口或外地户口但在北京市区内居住的人员不能上京B牌照。而北京其他地区的户口以及外地户口但在北京市区内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则可以申领上牌。这一政策旨在合理调控摩托车数量,保障道路安全。
摩托车车辆本身也需满足一定的要求。摩托车产品品牌必须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并通过3C认证。同时,摩托车必须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排放标准公告车型,以确保摩托车尾气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在费用方面,京B摩托车牌照的费用因车辆购置税、交强险、验车费等而有所不同。
北京摩托车京b牌照新政策相关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时期,如国际会议期间,摩托车上路行驶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在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摩托车将被禁止上路行驶。北京市对摩托车管理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保障市区交通秩序、环境质量和市民出行安全。京B摩托车牌照新政策在行驶范围、申领资格、车辆要求和费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摩托车爱好者需关注相关政策,合理选择和使用摩托车,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环境。此外,摩托车行驶范围受限,不能进入四环路以内。在四环路辅路可以行驶,但在四环路以内则不被允许。六环路可以行驶,但排量70立方米以上的摩托车不得载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减少交通拥堵,并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对于摩托车爱好者来说,应当关注并遵守这些政策,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方式。同时,也需要理解和支持政府对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的城市环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摩托车(交通工具)
西安摩托车限号吗
1、关于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发布时间:2023-01-28 21:36来源:西安发布
3、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4、一、限行时间:2023年1月30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0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5、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6、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7、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8、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9、(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10、(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11、(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12、(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13、(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14、(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15、(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16、(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17、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18、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19、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21、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