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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图书馆读者证怎么办
新疆图书馆开放时间
每周一闭馆。为了控制人流密度,图书馆实施了实名预约制度,每天预约入馆的读者数量限制为100人。读者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新疆图书馆”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读者需要佩戴口罩,凭本人身份证及预约号,根据预约时间到图书馆,从正门大厅进入,并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在办理完图书借还手续后,需要返回大厅再次扫描到馆登记二维码,确认离馆,方可进行下次入馆预约登记。目前,图书馆仅开放一楼借阅厅,只提供图书借还服务,其他如阅览、自习、读书活动等服务仍处于暂停状态。
新疆自治区图书馆开放时间
新疆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12:00-17:00,周一闭馆。读者入馆时,按统一手续办理借书证(须交工本费3元)。读者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借图书使用,如发现有转借、涂改、缺页等情况,图书馆扣留借书证,暂停其借书权利(停借1-3个月)。
新疆自治区图书馆始建于1930年8月,原名新疆省立图书馆,1949年10月改称新疆省人民图书馆。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省人民图书馆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并于1958年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建成了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的新馆大楼。1986年7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号破土兴建新馆大楼。新馆占地55亩,总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设计藏书容量300万册,阅览席位2500个。新馆大楼终于于1999年10月23日正式竣工开馆。
改建于1999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由于馆舍场地不足,影响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开展。馆内水电暖管网、线路严重老化,冬冷夏热导致读者无法正常阅读,墙面、门窗等开裂存在安全隐患,于2015年闭馆进行改扩建。
新疆图书馆在50年代藏书仅为9万余册,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积累,藏书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煤炭、农业、畜牧、轻工、有色金属为重点的,以少数民族文献及新疆地方文献为特色的藏书体系。截止1999年底,共有藏书114万余册,其中汉文图书18.8万种75万余册,民文图书(维、哈、蒙、克尔克孜、乌孜别克等文)1.5万种10万余册,外文图书(俄英、日文)2.3万种11万余册,古籍6万册,中文期刊连续种数5216种、4万余册,中文报纸连续种数473种、8万余册,地方文献3千6百种、1万余册。
新疆图书馆读者证怎么办
新疆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流程如下:
1、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到总服务台申办。
2、持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或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自助申办。在总服务台办证时需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3、8周岁以下儿童办证需由家长陪同。
4、暂无身份证的少儿、军人、外籍人士等,可凭有效证件(户口簿、军官证、护照)申请临时借书证。此类读者在申领身份证后,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新疆图书馆读者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3、一证一人,不可一证多人使用。
4、请持证读者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条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