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辛丑条约】的签订时间和内容是什么
辛丑条约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内容及危害是什么
1、辛丑条约签订时间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9月7日)。《辛丑条约》签订地点在北京。
2、(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3、(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5、(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6、(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7、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8、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9、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10、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
11、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
12、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
辛丑条约内容及时间是什么
《辛丑条约》签订时间是1901年。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保;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区;划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中国赔偿二千一百万。
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港口设领事馆;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英国人可以往内地游历、通商;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中国给英国赔偿白银四百万两等。
【辛丑条约】的签订时间和内容是什么
签订时间: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
1、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
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